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着力缓解我区能源瓶颈制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35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6〕7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资源节约基本国策,围绕实现“十一五”期末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增强全社会节能降耗意识为基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节能技术进步为根本,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区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从2005年的1.30吨标准煤,下降到1.01吨标准煤,比“十五”期末降低22%左右,平均年节能率为4.5%左右。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5%以上,平均年降耗5%左右。
二、工作重点
(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狠抓结构调整。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及《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05〕49号)、《龙湾区发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产业导向目录》,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低能耗、高效益的现代制造业,广泛采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信息技术改造高耗能传统工业行业和企业,努力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制造业能源利用效率。
(二)重点用能单位的能量系统优化。不锈钢、人造革、铜材加工、化工、机械等行业应综合分析用能设备、技术、工艺和用能结构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能源系统优化设计、用能系统优化技术改造和管理改进。鼓励用电系统采用无功补偿、智能控制、谐波滤波器等节电控制技术和产品,改善电能质量,提高集成用能水平和系统运行效率。
(三)工业和生活锅炉及系统更新改造。加强对中小锅炉的科学管理,指导现有集中供热有效范围内的企业逐步以集中供热的方式替代工业小锅炉和生活锅炉。组织实施4T/h以上燃煤锅炉的节能改造。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区皮革生产基地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四)电力生产、输配系统降耗。加快电网发展,优化电源结构,加大中、低压电网改造力度,积极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电网损耗,到“十一五”末时使损耗率降低到6.5%。
(五)照明节能。加快推行全区绿色照明工程,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应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在道路照明、宾馆、商场、办公楼、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居民住宅中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照明新光源和装置。到“十一五”末,在机关、企事业和公益性单位基本普及应用节能灯具。
(六)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06〕49号),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到“十一五”末,全区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实施节能65%的标准。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重点是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
(七)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能源。支持开发利用风能、废旧资源和小水电。鼓励发展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或热力利用。
(八)机关单位节能。认真落实《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办〔2006〕62号),使机关干部职工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显著增强,机关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节约技术广泛使用,资源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资源节约的规章制度、办法及标准健全,政府节能采购、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明显进展,公务行为规范,政府运行成本有显著降低,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全区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及重点耗能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负责本区域的节能降耗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节能降耗的具体日常工作,区统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节能降耗的职责。要健全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公布龙湾区能源利用状况。完善节能业绩考核体系,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将能耗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各镇(街道)、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作为区百强企业和区级优秀企业家(飞龙奖)业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推动社会节能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协调、用能单位具体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节能推进格局。
(二)加强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应用。重大节能技术项目争取列入省、市技改计划,组织对共性、关键节能技术公关。大力推进行业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产业化进程。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与管理模式。抓好一批节能型和清洁生产型示范企业(项目),树立节能降耗典型,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落实节能降耗的激励政策。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引导、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节约用能。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工商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科技部门要加大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有关政策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开发新能源。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节能降耗项目的实施,加大对节能降耗项目的融资服务。
(四)加强能源利用统计与监测(监察)体系建设。区统计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完整科学的能源统计体系,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基础培训,尤其是加强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能源统计和分析,执行严格的能源数据评估和使用制度。
(五)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监测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年用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执法和监测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用能管理和工作责任制度,分级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签订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年耗能5000吨标煤及以上的企业,由区经贸局负责落实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年耗能在2000吨标煤至5000吨标煤之间企业,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落实签订责任书,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工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绿色企业创建单位的电平衡测试工作。
(六)切实做好机关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各机关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消耗,引领社会节约能源。通过设施设备改造,完善办公、用车、采购等制度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机关的节能降耗工作。
(七)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宣传和教育。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技术和工作交流,组织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宣传和教育,并组织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要将节能降耗纳入各级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节能降耗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让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深入人心,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是缓解我区能源供给紧张局面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减少环境压力的必然选择,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各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省政府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本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确保实现“十一五”能源节约的目标,促进我区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