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 〔2013〕 213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湾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
龙湾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温州市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温政办〔2013〕86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学校体育工作,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之一,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到2015年,力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和督导机制。
(二)年度目标
2013年,建立龙湾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机制并开始运行;创建“健康促进学校”7所;开展中小学体育教育装备达标创建活动,达标学校30%以上。
2014年,创建“健康促进学校”7所;继续开展中小学体育教育装备达标创建活动,达标学校60%以上;参照温州市教育局有关标准提高中考体育分值。
2015年,创建“健康促进学校”6所;继续开展中小学体育教育装备达标创建活动,达标学校90%以上;参照温州市教育局有关标准继续提高中考体育分值。
三、主要措施
(一)开齐开足体育课
各类学校必须规范办学,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标准,保证体育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至2年级每周必须安排4课时;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阶段每周必须安排3课时;高中阶段(含职业学校)每周必须安排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各类学校要将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大课间活动和广播操、眼保健操等一并列入日常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及睡眠时间,严禁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的考试科目,凡体育课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毕业(因身体异常和病、残、弱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除外)。要把体育考试列入升入高一年级的考试门类。体育考试成绩在中考总分中逐年提高,到2015年,体育分值在中考总分值中的比例达到8%。要进一步推行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高中毕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深化体育课堂教学改革
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要根据课程标准和规定教材,合理安排体育教学内容,因材施教,积极探索符合学生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的课外体育活动内容与形式,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地开展体育锻炼,帮助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体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特别要重视学生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身体素质的提高。要根据实际,开发丰富多彩的体育教学资源,积极组织探索富有自身特色的体育校本课程建设,提高体育课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三)加强课外体育锻炼
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至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开展课间体育锻炼。进一步发挥省首批课外文体工程示范区的作用,组织学生在课外活动中广泛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等活动,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至少能掌握2项受益终身的体育锻炼技能。要因地制宜地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和每年一次的春、秋季运动会与体育节。要鼓励学校、学生积极创建学生体育社团、学生体育俱乐部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与竞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