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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
意见》
10月27日下午,我市在市残联会议室召开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新闻发布会。市政协副主席、残工委副主任、残联理事长王文君就《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实施意见》出台过程作了介绍。
据了解,《临海市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意见》已于10月14日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加大对重度残疾人(指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生活保障力度;从2008年起,对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有适应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由政府出资,实施助明、助听、助行康复行动;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为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逐步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等。
目前,对全市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0%的重度残疾人[指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实行保障的工作正在根据市民政局的部署展开。
(社救科 吴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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