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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临安委〔2009〕16 号 |
临安委〔2009〕16 号
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临海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省安委会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0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三项建设”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有效推进“三项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查,稳步推进。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要定期督促本辖区、本部门和单位抓好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企业以及安全生产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企业的检查、指导,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机制,加强沟通。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计划和步骤,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以及完成时限,确保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要准确掌握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好做法,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加强各项活动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各项活动开展情况。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转发 三项建设 通知
抄送: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