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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临安委办〔2009〕11号 |
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临安委办〔2009〕11号
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
通知
各镇(街道)安委办,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09]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街道)安委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专(兼)职信息员,明确工作责任,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于每季度30日前统计汇总附件1、2、3的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与文字说明传真报市安委办。
市安委办联系人:张益兵,电话:885135719,传真:85161165,电子邮箱:zhangyibin365@126.com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浙安委办〔2009〕19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中央在浙、省属企业: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安委〔2009〕1号)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度,加强信息交流,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专(兼)职信息员,明确工作责任,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要在组织、指导、督促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省安委办和相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
二、明确报表要求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行业和领域”中包括中央在浙、省属企业。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各市安委办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统计汇总附件1、2、3的相关内容,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通过网络报送,并加盖公章与文字说明传真报省安委办;省级相关部门通过传真报省安委办。中央在浙、省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除由地方按行业上报外,中央在浙、省属企业总部要加强统计,单独汇总附件1、2相关内容,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省安委办,同时报送文字说明。
省安委办联系人:朱国强,电话:0571-87053085,传真:
0571-87053072,电子邮箱:safe@zjsafety.gov.cn。
附件:1.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2.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
计表
3.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1: 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章): 2009年 月- 月(累计数)
行业和领域
排查
治理
隐患
单位数
排查一般隐患
排查重大隐患
隐患数
已经
整改数
整改率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重大
隐患数
已整改
销号数
整改率
重大
隐患数
其中:
累计落实
治理资金
落实治理
目标任务
落实治理
经费物资
落实治理
机构人员
落实治理
时间要求
落实安全措
施应急预案
(家)
(项)
(项)
(%)
(项)
(项)
(%)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万元)
1.矿山企业
2.尾矿库
3.冶金企业
4.有色企业
5.重大基础设施
6.危险化学品企业
⑴生产企业
⑵经营企业和单位
⑶储存企业和单位(仓储业)
⑷使用危化品的生产单位
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
使用危化品的医药生产企业
使用危化品的其他企业或单位
⑸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7.烟花爆竹企业
⑴生产企业
⑵经营(批发)企业
⑶经营(零售)企业
8.船舶修造企业
9.其他单位
合 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件1、2、3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省安委办。
附件2: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2009年 月- 月(累计数)
行业和领域
排查
治理
隐患
单位数
排查一般隐患
排查重大隐患
隐患数
已经
整改数
整改率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重大
隐患数
已整改
销号数
整改率
重大
隐患数
其中:
累计落实
治理资金
落实治理
目标任务
落实治理
经费物资
落实治理
机构人员
落实治理
时间要求
落实安全措
施应急预案
(家/项)
(项)
(项)
(%)
(项)
(项)
(%)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万元)
1.道路运输企业
2.公路养护施工企业
3.水上运输企业
4.铁路运输企业
5.航空公司
6.机场和油料企业
7.渔业企业
8.农机行业
9.水利工程
10.学校
11.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2.建筑施工企业
13.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14.电力企业
15.机械制造企业
16.地铁施工(按项目部统计)
17.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18.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19.临水临崖危险路段
20.城市公共交通
21.燃气
22.旅游行业
23.铁路
24.医院
25.“三合一”场所
26.出租房(按出租单元统计)
27.其他单位
合 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2009年 月- 月(累计数)
类 别
非法建设
非法生产
非法经营
已掌握数
已取缔数
正在打击数
已掌握数
已取缔数
正在打击数
已掌握数
已取缔数
正在打击数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危险化学品
非煤矿山
烟花爆竹
建筑施工
民爆器材
道路交通
水上交通
消 防
其 他
总 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报送 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印发
主题词: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报送 通知
抄送:台州市安委办,市府办。
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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