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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方案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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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08—2012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临海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和深化企业改革中,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结合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机关、国有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协调、突出国有企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工作原则。

    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体系构建工作纳入国资监管中心工作去把握、去谋划,在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的同时,努力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服务。

⒉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⒊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握和处理好完成阶段性任务与实现战略性目标的关系,充分发挥体系建设各要素之间有机互动的积极作用,坚持具体工作从整体角度抓、单项工作从综合角度抓,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4.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准确把握企业改革发展进程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加强制度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制衡约束、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为重点,转变思维和工作方案,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交流促进,在继承中发展和创新工作。

    (三)工作目标。

    在已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形成具有国资特色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能够真正落实,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惩治和预防腐败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开展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不关心等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

    3.深化廉洁从业教育。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和重申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坚持一般教育与特色教育、日常教育与主题教育、培训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开展廉洁谈话、先进模范事迹报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诚信守法的廉洁意识。

    4.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全面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教育。运用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设计具体的廉洁文化建设项目,对职工加强教育和培训,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和诚信管理,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

(二)健全制度体系

1.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权利,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企业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产转让、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经营业绩考核、收入分配、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企业投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健全风险防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产权代表、重大财务事项、企业内部审计和专职监管人员等“四个报告制度”。

2.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企业投资决策及生产经营管理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重点围绕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招投标、重要项目管理、用人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完善精细化管理制度和风险内控机制,特别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办事规则和程序性制度,促进经营管理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及其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内审监督和内控机制。规范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企业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企业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指导企业党组织探索完善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与董事会统一行使生产经营决策权相结合、党管干部与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的措施。在各企业中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依照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完善和规范决策程序,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逐步形成企业党组织工作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运行规则相结合的机制。

    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健全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制度,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维权、促进企业稳定、代表并反映职工群众意见的机制。

    4.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的落实意见,细化落实措施;认真执行并建立健全廉洁承诺、诫勉谈话、公示、通报等制度,完善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考核与评价制度;健全效能监察工作办法及单项操作规程。

    (三)强化监督制约

    1.强化出资人监督。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建立起国有资产出资人主体明确、权责到位、运转通畅、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国资监管新体制。发挥职能管理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等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投资决策、财务资金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国有企业执行国有产权交易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促进国有产权的竞价交易。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规范交易行为;有效利用产权市场平台,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产权转让机制,促进国有产权的合理流动和竞价交易。推进应用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动态监管。

推动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国有企业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财务管理不完善、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出现重大资产损失和财务危机的企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有效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探索建立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财务负责人和人事部门负责人委派管理的途径和方式。

    开展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促进企业提高资本质量和改善经营方式。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经营业绩考核与企业领导人员选聘、任免相结合,为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2.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廉洁自律要求和市国资有关规定的情况。加强对执行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科学决策制度的监督,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的监督。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年度个人总结报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个人有关重要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年收入、个人公务消费等制度,接受评议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体系。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财务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审计,加强对领导人员经营行为的监督。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改进领导人员作风。国有企业要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经营管理行为,对其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实行实时监管,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纪处理。

    3.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针对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要岗位以及风险监控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程序控制,做到制度落实、程序规范、合理授权、运作透明。加强对企业内部管人、管钱、管物和管事等权力部门的监督,通过权力科学配置和合理制衡,促进企业健全内控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4.加强党组织监督。强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党委对直属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强化对企业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企业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质量,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认真执行市纪委部署的专项检查任务。继续抓好对直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以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探索企业述廉评廉结果运用方式并发挥其监督效用。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的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检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对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处理情况。完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开展对企业不良资产管理、产权转让、降本增效的效能监察。

    6.健全监督机制。发挥企业党组织、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管理部门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企业加强对经营管理过程的动态监督,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有效途径。

    (四)推进改革创新

1.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科学配置和有效制衡权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制衡机制。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规范的董事会,建立健全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进程,建立激活资源、优化配置、有序流动的运营机制。国有企业以建立和完善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2.在深化改革中加大治本力度。继续深化各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薪酬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逐步构建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经济效益、业绩考核联系密切,与职工收入分配关系协调、差距合理的分配格局。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办法和调控措施,通过“开好前门,关好后门”,规范年薪发放程序和年薪内容。督促企业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建立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五)发挥惩处作用

    1.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办国资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七项要求”、“三重一大”等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企业领导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在改制重组、资本运作和产权转让过程中,侵害国家、出资人和企业利益,以及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

2.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查处产权交易、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营销采购,特别是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案件。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完善企业信用体系。

    3.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严肃执纪、文明办案等规定,完善查办案件的制度和程序,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议复查工作,注重案件审理工作时效性,提高办案水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纪委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4.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加强对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的分析,把握当前企业案件发生的新情况及其特点规律,对企业经营管理漏洞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剖析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以惩促防,加强对苗头性、突发性和全局性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预警和防范对策。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构建惩防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与任务,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各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市纪委要求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分解任务并明确责任,建立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抓好工作落实。

2.落实工作职责。局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局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工作重点,作出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参与科室既要依纪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实施的组织保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纪委协调、各科室参与的工作格局。各企业还要抓好下属子企业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从总体上实现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3.严格检查考核。坚持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与国资监管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全过程。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部署国有企业开展落实《工作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符合经营管理实际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评价标准,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任务情况进行量化检验,并与年度工作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下属子企业落实《工作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有企业根据检查、考评结果,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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