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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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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人口计生局[2009]25号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工作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计生办: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单纯的行政管理,防止“超生”,调整为综合管理和为流动人口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保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实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更协调、有效的管理。

二、具体要求

(一)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在今年10月1日前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本地现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范围、制度等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条例》规定、与《条例》相抵触的文件要抓紧废止、修改,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在废止、修改规范性文件时,要重点关注容易导致违法侵权、损害群众权益的各个工作环节。三是不得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手续时,违规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和保证金,坚决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

(二)推进部门协调。一是要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政策衔接,推动信息共享,加快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三是全面推广应用国家PADIS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在加强户籍地与现居住地沟通的同时,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三)落实经费保障。要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协调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应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突出便民维权。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要求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二是落实法定职责,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三是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获得奖励优待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经济优先发展的权益,在生产、经营以及生活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优先优惠。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市人口计生局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发挥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人口计生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作用,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深入发展。

三、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统一思想,掀起宣传《条例》的热潮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掀起宣传热潮。一是召开《条例》宣传动员会。对宣传贯彻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统一宣传内容和重点,明确宣传及贯彻落实要求。二是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创作一批内容新颖、制作精致、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品,发放到户、到人,使《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市确定9月份为三级联动集中宣传月,主要活动内容:1、市本级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条例》的专题活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也要充分运用相关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还要结合数字电影进农村活动开展《条例》宣传,介绍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2、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宣传阵地,及时充实计生活动室和宣传橱窗内容,开展《条例》宣传。3、开展环境宣传。制作宣传《条例》精神的大型灯箱广告牌、宣传画廊、宣传专栏、标语标牌等,并刷写一批村级墙体《条例》宣传标语。

第二阶段  全面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要开展从上到下、多层次、多形式的全员学习培训活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是积极争取将新《条例》学习列为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和“五五”普法内容,融于党校各种班次的学习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市人口计生局将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新颁布的《条例》和《意见》,深入理解和领会《条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指导基层和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并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三是要组织好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培训班。通过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的培训。

第三阶段  抓住契机,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一盘棋”机制建设

各地要将贯彻实施《条例》和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有机结合。按照省、市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三年三步走”和省关于“一盘棋”机制建设的工作目标,通过整体推动和统筹协调,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的建立,全面落实“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的工作内容,创新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我市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工作简报、工作信息和相关材料,市人口计生局将择优在工作简报上予以刊发。同时,《条例》的宣传培训及贯彻落实情况将作为群众计生知识知晓率内容之一列入年终考核。并在10月上旬前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的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市人口计生局。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  条例  通知

  抄报:台州市人口计生委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市政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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