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我市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有关事项确定
日前,市第十四届政府第26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了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有关事项,确定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实行以货币安置(即自谋职业)为主的方式进行;对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实行指令性安置,转业士官实行“双考”(考绩、考试)择优安置,对城镇复退士兵和经“双考”未录取的转业士官全部实行货币安置,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服现役满二周年的城镇复退士兵以22000元、服现役满十周年的转业士官以55000元为基数,每增加一周年增发3000元)。并由市安置办发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其个人档案由市人武部管理。
经市政府研究,确定7个事业单位指标,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部队表现考绩和基础知识考试,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按立功等级的高低优先择岗。 (社救科 吴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