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工商局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为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好借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利用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2、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档案室内查阅。凡本局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档案,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交叉查档需经被查业务科室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3、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并说明利用目的,经相关科室领导同意,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后方可借阅。
4、查档人员如需摘抄、复制查阅内容,须得到相关科室负责人认可,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把关,确认无误方可加盖证明印章。
5、档案查阅实行谁查阅、谁利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查阅允许查阅范围以外的其他内容。
6、遵守档案借阅规则,不得随意拆卷、涂改、批注、损坏和遗失。发生上述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做好档案利用反馈工作,查阅者应予积极配合,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及时反馈本局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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