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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政府文件
临政发〔2010〕52号
临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0年度廉租住房实物分配申请
工作的通告
临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临海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临海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通知》精神,现就2010年度廉租住房实物分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租住房基本情况
本次实物分配的景莲家园廉租住房坐落在大田街道山前村,共有房源150套,套型结构包括套内面积39平方米和41平方米两种。
二、分配对象
1、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无房户、一至二级残疾人、孤寡老人、军烈属及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等五类无房家庭。
2、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属于低保边缘(由民政部门核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无房户。
三、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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