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11]33号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坐落在临海市白水洋镇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序号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m2)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1
331082106200002
白水洋村
9676
工业
≤1.5
下限须符合省控指标
≤55%
20%
50
180
308
本次挂牌出让报价时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土地契税。
二、中标单位受让地块后,根据临海市规划设计条件函复意见临开规设函[2011]91号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根据临海市产业发展规划,该地块准入产业为汽车摩托车配件制造业。
三、受让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有闲置土地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如果竞得人为非临海市内的工业企业,须一个月内在临海斥资设立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交纳相应宗地保证金,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11年 11 月 14 日前全部交清。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天内到白水洋镇人民政府缴纳建设履约保证金,凭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以及成交确认书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国土资源出让)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www.landchina.com、www.lhgtzyj.gov.cn)。
六、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 10 月 26 日16时止,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国土资源出让)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
七、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电子屏幕)。挂牌报价时间:2011年 10月19 日8时至2011年 10月28 日16时。
八、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85280089、85280228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市工行)
930101040002132(市农行)
33001666135056000025(市建行)
510004522100010(市商业银行)
840024759108093001(市中国银行)
1110040101201000054181(市农联社营业部)
358520100100003057(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580706220100015 (民泰银行临海支行)
800100000019000200 (临海湖星村镇银行)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 上一篇:“锦湖•翡翠湾”拟予预售公示
- 下一篇:临土告字[201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