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分局)、队、协会:
现将《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店实名制扶持发展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店实名制
扶持发展办法(试行)
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临海网络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包括兼营实体店的网店和没有实体店的纯网店。
第二条 依据本办法登记的网店,由网店经营者自愿向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临海市工商局)提出登记申请。
第三条 依据本办法办理的网店实名登记属于备案登记,而不是许可登记。
第四条 临海市工商局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网店实名登记申请并办理网店实名登记。
第五条 经临海市工商局实名登记的网店,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有资格免费参加临海市工商局组织的网店与生产企业、网店与物流公司、网店与其它相关经营者之间的合作洽谈等活动;
(二)有资格申请免费在临海市工商局管理的网站上依法发布经营信息;
(三)免费参加临海市工商局组织的相关培训;
(四)工商部门免费提供有关工商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五)工商部门免费提供网店商标注册、广告发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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