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
2012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 上一篇:临海市十二五渔业规划
- 下一篇:关于开展“庆元旦、迎新春,高清互动送宽带”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