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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临安监〔2013〕29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台风期间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印发
各镇(街道)、市医化园区安监中队,局机关各科(室、大队):
据市气象局通报,今年第7 号超强台风“苏力”最大可能于13日凌晨在台湾北部登陆或擦过,13日中午前后在福建中北部到我省南部一带沿海登陆,登陆后逐渐转向西北上,受其影响,12-14日我市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进入7月份后,我市受台风影响将逐渐增多。为了进一步做好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台风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各单位、各科(室、大队)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台风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台风期间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并积极配合经信部门做好危化企业防台风工作。要针对台风的特点,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尤其是加强各类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台风期间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镇(街道)、医化园区安监中队要针对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在每次台风来临之前,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强化措施,落实整改。各科(室、大队)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企业的督查和检查,及时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
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防止边坡坍塌、滑坡和泥石流等措施。台风期间,要按台风等级和上级的要求,从矿区撤离人员、设备,停止一切作业活动,危险区域设置必要的警戒线(标志)。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检查、监控,必要时按程序采取紧急停车、处置物料和撤离人员等措施,特别是要加强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对潮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措施。要对室外露天设备、设施进行加固,防止倾覆、泄露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企业要对烟花爆竹产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并加强检查,防止受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在台风来临前对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进行统计,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及时上报当地安监中队,各镇(街道)、医化园区安监中队汇总后及时上报我局。此次超强台风“苏力”预计将于7月13日中午前后登陆,请各镇(街道)、医化园区安监中队务必在7月13日11:30前,将有关企业上报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情况一览表》汇总后上报我局。
台风结束恢复生产前,各镇(街道)、医化园区安监中队要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三、完善预案,加强值守。
各镇(街道)、医化园区安监中队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防台工作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并加强演练,做到超前谋划、周密部署。要加强防台值班工作,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防台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靠前指挥,随时掌握台风动态,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局机关工作人员要按市防台工作的要求,在岗在位,不得擅离职守。
局值班电话:85161166,传真:85161165。
附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