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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转发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台州市2013年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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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人口计生局〔2013〕5号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转发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台州市2013年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宣传服务月

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计生办:

现将《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台州市2013年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台州市2013年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均等化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013年1月21日)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落实2013年“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初步建立健全适应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经研究,决定于春节流动人口返乡高峰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宣传服务月活动,并全面落实今年第一次流动人口“三查”服务。现对主要工作内容明确如下:

一、深入开展均等化宣传服务

本次宣传服务月活动自1月25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围绕《条例》精神,结合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大任务要求,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各种公共场所、街头巷尾及工厂车间,全面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计生相关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等基础知识的宣传服务活动。

各地要积极协调广播电台、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运用电子广告牌、横幅标语、流动宣传车、上街咨询、文艺宣传演出、发放慰问信和宣传品等方式,开展计生国策宣传大联动,让返乡育龄群众及时了解计生政策,切实维护自身权益,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全面落实精准化优质服务

活动期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要求,主动上门开展关爱流动人口计生优质服务,落实市民化待遇,积极为广大流动人口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

1、完善服务信息

一是结合宣传服务月活动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排摸工作(具体方案将另行发文)。对流入本市及返乡的本市户籍育龄人员,特别是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登记,做到户籍和居住信息、办证、婚孕育、出生、“三查”服务、节育措施等基础信息的“六清”,所有登记掌握的信息要及时输入电脑,建立档案。二是充分发挥“联动协同”机制作用,加强区域之间的双向联系沟通,流入地、流出地和异地协会三者之间真正实现信息互相补充完善。三是充分利用省全员平台的信息交换作用,对网上通报、接收的信息真正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通过全面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基础信息,进一步促进均等化服务的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2、优化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水平。要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从有利于做好基层工作的实际出发,逐步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证流程,主动服务、有效服务。特别是对办证困难人群要实行首接责任制、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发挥村(居、社区)的作用,探索实行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让返乡育龄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开、便民、高效的人口计生部门新形象。二是对于返乡的本市户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务必在她们到家之后,登门落实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服务;对于应参加“三查”服务的,务必在她们重新外出之前,尽早予以安排,确保服务质量。三是通过各级计生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技术等个性化、零距离服务,了解流动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措施的需求和适应情况,引导她们落实安全可靠的节育措施,进一步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使用药具的要做到上门发放,定期随访,对于其中的流出对象,可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前提下,采用“一次性发放药具,定期电话随访和相关党员干部责任联包相结合”等方式。四是流出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要召开一次流出育龄妇女座谈会,听取她们对人口计生服务各方面尤其是“三查”服务的意见,了解她们的困难和需求,进一步改进工作。

3、开展优生优育服务

一是深入实施流动人口“三优促进工程”,加强免费新婚培训、孕前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培训,组织开展婴幼儿早期启蒙活动。二是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三是对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本市居住证的流入人口,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婚检和孕检,积极落实流动育龄妇女分娩补助和休假待遇。

三、进一步强化利益导向服务

各级要真正落实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得到保障,引导流动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1、开展送温暖活动

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让流动人口计生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温暖,帮助其中的贫困户过好春节。各级要协调并依托劳动部门,联合各大企业,举办用工招聘会。优先为流动人口计生对象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等;优先为他们提供各类致富信息等。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2、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通过结对帮扶,设立“爱心热线”免费电话等形式,开展与留守儿童的交流谈心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与未返乡父母电话交流、网上交流等机会,通过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赢得流动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3、开展关爱留守流入人员活动

要主动牵头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安排好留守务工经商人员文化休闲和生活等问题,协调开展相应的维权救助等活动,让广大留守流入人员在台州感受到家的温暖,尽可能让他们都能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四、突出重点确保“三查”服务成效

本次“联动协同”现居住地“三查”服务时间为3月4日—8日(即古历正月二十三—二十七日),详细的免费技术服务机构名录已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请各地按照“联动协同”机制的要求抓好部署落实。今年下半年的服务时间初定为 8月19日-25日(即古历七月十三-十九日),届时将另行通知。

1、全面宣传及时部署

各地各级要抓紧部署落实今年第一次流动人口“三查”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要将“联动协同”的工作要求、本次“三查”服务的起止时间、免费技术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及时通知到户、落实到人,确保每个应接受“三查”服务对象都能知晓具体事宜。

2、积极协调现居住地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统一牵头组织,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赴各自负责的相关协作城市,上门联系、积极协调、抓好落实,要将我市的工作要求等与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以及相关异地流动人口协会做好充分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确保台州籍流出人口能在现居住地全面、及时地接受免费“三查”服务,确保“联动协同”工作成效。

3、掌握信息确保服务成效

各地要定期、及时地将各协作点反馈回来的“三查”服务结果上传市人口计生委流管处,以便各县(市、区)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信息。相关的变动信息要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与变更的及时性,为各级开展人口计生服务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五、切实加强“服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确保成效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因素。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宣传服务,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及时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要切实加强对这一活动的领导保障、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不断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氛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四级联动,营造氛围

一是市、县、乡、村四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抓住春节流动人口返乡高峰这一有利时机,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带动,整体互动的局面,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各地在部署实施宣传服务月活动时,应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如各种形式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讲”、全市性的“送温暖、访民情、办实事”基层大走访活动等。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一是要充分调动部门参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要善于“借势”。如:将宣传服务月活动融入“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文化‘三下乡’”等;加强与交通、劳动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在车站、劳动力市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服务,扩大宣传效果。二是要做好结合的文章,合理制定具体方案,因地制宜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构建均等化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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