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000001
机 密
特 急
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临府法〔2013〕23号
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台府法(2013)39号文件,希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审过程中具体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周小丹,联系电话兼传真:85220676,邮箱:andzhouzhou@163.com)。
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附件
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台府法〔2013〕39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13年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注册范围
(一)凡2013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均需参加本年度年审注册。年审注册工作从2013年12月1 日开始至2014年1月10 日完成。
(二)凡2013年9月30日以前领取的《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均需参加本年度年审注册。年审注册工作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完成。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使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和加盖印章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执法人员的证件信息、执法情况等统一造册,向本级政府法制办备案(见附件1)。
二、年审注册方法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年审注册工作
1.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年审注册工作,并在本年度年审注册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2.市级各执法单位应当认真填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年审登记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副本一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办理注册登记;因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或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如实填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并将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正副本、相关证明文件等一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
1.2013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主要采用书面上报《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注册登记表》(见附件4)和网上申报、网上登记注册形式进行。
2.各行政执法单位证件管理员对本单位需要参加年审注册的证件,在证件管理系统中提交年审信息,同时认真填写《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注册登记表》报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查。
3.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要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以及省法制办《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3〕22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各行政执法单位上报的年审注册信息。对年审合格的,在证件管理系统中进行年审注册登记;年审不合格的,收回其证件,并通过证件管理系统提交省法制办予以注销。
4.各执法单位在证件管理系统中提交年审注册信息、向同级政府法制办报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注册登记表》等工作,应在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
5.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年审注册的,执法人员所在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并及时参加补办年检。补办工作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证件年审注册及补办工作结束后,应当参加年审而未经年审注册的证件无效,由省法制办统一注销,并由当地政府法制办负责收回证件。
三、其他
(一)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注册管理,是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及各执法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尚未确定或需要调整证件管理员的,应当及时进行确定或调整,并填报《证件管理员申报表》(见附件5)。执法单位的申报表报送同级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的申报表报送省法制办。
(二)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应当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工作,已经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的证件,尤其是已经过期且不符合换证条件的执法证件,应当及时收回送交同级政府法制办,并按规定予以注销。
附件:1.部颁证件人员名册
2.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年审登记申请表
3.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变更申请表
4.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登记表
5.证件管理员申报表
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1
部颁证件人员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执法类别
执法证号
发证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此表可自行复印。
附件2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变更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机构性质
主体类别
执法范围
变更事项及相关依据:
填报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机关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年审、登记申请表
(2013年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事业组织
其他组织
执法范围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授权组织
受委托组织
填报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机关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执法
证号
执法
类别
执法
区域
发证
时间
考核奖惩情况
单位(岗位)变动情况
培训
情况
单位
意见
审验
结果
备注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
附件5
证件管理员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规范全称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证件管理员姓名
证件管理员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或QQ号码
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印发
抄送:临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临海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