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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临安委〔2014〕6号 |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
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头门港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在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强化红线意识,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这次执法检查的范围为全市各地、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机械制造、涉氨制冷、休闲用品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执法监察行动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是否规范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是否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处置和整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是否落实到位进行逐项检查,凡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停产整顿。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对各类非法违规行为,要采取严厉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开展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整改和督查
1、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按照临政办发〔2014〕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各整改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整改,市安委办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2、各镇(街道)要继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抓紧补报镇(街道)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名单,对已明确的镇(街道)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单位,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做到真排实改,市安委办将对镇(街道)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由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三)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台州灵江海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四)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五)渔业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州灵江海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建设规划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油气输送管线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发改局、市建设规划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机械制造、涉氨制冷、休闲用品等行业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工作由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这次执法检查从6月初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5日前)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执法检查方案,认真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镇(街道)要公布一批本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5日-6月25日)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各类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积极督促、指导各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督促检查、巩固提高阶段(6月底)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隐患整改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它既是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我市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要以这此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推进重点隐患整改单位整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安委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密部署,扎实推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以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并抓好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的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非法违规行为,要予以立案查处,并督促业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要做到统筹兼顾,将执法检查活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落实责任,从严追究。要强化政府“打非治违”行动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特别是打击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或发生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大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的整改力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重点隐患整改单位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执法检查工作,举报、反映非法违规和安全隐患行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未有效整改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确保执法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联系电话:85161175,邮箱:lhajssc@126.com。
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