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序号 | 依据 | 具体条款和内容 | 类型 | 具体实施部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第六十二条 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限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 | 法律 | 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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