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
根据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安排,现就下半年度执法监督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督导的内容
(一)督导内容
各法律服务单位贯彻执行年初制定的法制工作计划,重点是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以及开展律师行业“社会形象提升年”活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工作情况。
(二)检查内容
1.法律服务机构案件质量;
2.法律服务收费情况;
3.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4.法律服务单位内部制度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于12月22日前完成自查,并于12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局办公室。邮箱:243295347@qq.com;市局拟于2015年1月中下旬派出执法检查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原则,主要通过听汇报、查阅材料、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
(二)采取案件倒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