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交通公路工程建设管理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试行)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安全、高效、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交通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研究解决交通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对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提出建议、意见、政策和措施。
二、联席会议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海市域内公路工程、养护工程,其他类似工程参照执行。
三、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内容
(一)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二)年度建设计划:包括高速公路工程、国省道新改建工程、农村公路工程、养护工程(包括大中修工程、危桥危隧改造等)项目安排和投资计划等;
(三)根据相关规定可自行委托的项目前期阶段、实施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等各项专题;
(四)自行组织实施的工程招标文件主要条款的设置;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超规定补偿的特殊政策处理问题;
(六)须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的事项;
(七)各镇(街道)公路工程招投标备案;
(八)项目推进过程中其他需要讨论的相关事宜。
四、联席会议的人员组成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交通建设副局长、总工程师、公路管理局局长
成员:交建科、质监站、公路管理局、设计院、各建设指挥部等相关人员,并从交通系统相关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人才库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参加(人才库名单见附件1)。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建科。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及时汇总反馈落实情况,并对具体分项提出实施细则。
五、联席会议工作程序
(一)事项发出科室(单位或指挥部)对提出需要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进行先期协调,形成初步意见。并在会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联席会议事项申报表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