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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发〔2015〕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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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和临海市教育局《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临教发〔2015〕108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艺术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我市艺术教育整体水平,提升教师和学生的审美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决定成立临海市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和书法五大专业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海市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对全市艺术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
二、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人选(名单见附件)是经有关单位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由教育局聘任,每届任期四年,本届任期至2019年底止。
三、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各专业组设组长1人、组员若干人。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
四、请有关单位对临海市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各专业组组员所在单位、工作场所、活动经费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附件:临海市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
临海市教育局
2015年9月30日
临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临海市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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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类 |
声乐 |
器乐 |
舞蹈 |
美术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886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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