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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农林〔2016〕41号
临海市农业林业局
关于做好农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全市农业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农林业工作实际,现就抓好2016年全市农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农业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千方百计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农业林业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机关和系统各单位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农业、畜牧业、林业等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考核指标;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探索和建立农林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结合“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形成“依法治安”浓厚氛围。抓好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以及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要求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
要结合当地农业林业生产实际,针对区域特色、农时特点,突出农业机械操作、火灾事故多发领域等重点问题,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农机安全作业。严格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牌证核发工作程序。认真仔细开展农机安全检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加大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和不按规定参加检验拖拉机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货混装、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市农用车、拖拉机在非等级道路上发生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指标。全市不发生因农业机械造成的人员死亡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农机管理总站)
2.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禁高毒高残农药使用。加强农林产品质量检测监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动物疫病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强化定点屠宰管理,严格实施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执法大队、畜牧兽医局、屠宰管理所)
3.农村沼气安全。加强农村沼气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抓好农村户用沼气、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排查、整治沼气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能源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