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文号:临农林〔2017〕156号 |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做强做大农业主导产业,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5〕5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22号)、《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7年现代农业发展(畜牧业)专项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浙牧计发〔2017〕2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2017年度农业重点项目的储备情况,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经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核和公示,确定立项2017年度省级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资金项目5个、省级畜牧生产发展资金项目3个(见附件)。
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项目所在镇(街道)要及时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到项目建设单位,并落实项目管理联系人,负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等指导、监管和检查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