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临教党〔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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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省委书记车俊就陈莹丽同志的感人事迹作出批示,肯定她用有限的生命阐释了对教师职业的热爱、对学生无私的关爱,让人肃然起敬,并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陈莹丽老师的先进事迹,用实际行动弘扬陈莹丽老师爱岗敬业、舍己为人、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陈莹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委〔2017〕2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莹丽,女,共青团员,浙江乐清人,1991年7月出生,生前任乐清市大荆镇镇安学校班主任兼社会与历史教师。2017年7月13日,因病不幸去世,年仅26岁。陈莹丽同志2014年从杭州师范大学毕业后,曾先后在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乐清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和大荆镇镇安学校任教,一直不忘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初心,坚守在乡村学校一线,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甘于奉献,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2017年3月,在身患绝症后,不顾家人劝阻,毅然选择回到钟爱的三尺讲台,坚持为学生上课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把最绚丽的青春献给了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用生命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教师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和使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共鸣。
二、主要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