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临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58号)和临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临消安委办[2017]15号)文件要求,对在建工地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以抽查形式开展,其中公共建筑6项,民用住宅12项,厂房3项,共检查21个项目。其它工程各检查组结合日常监督工作一并开展检查。本次督查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停工整改通知1份,对20人次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违规行为记分。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施工企业消防意识比较强,具备一定的施工消防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大部分项目建立了消防安全台账,施工现场编制了防火技术方案,建立了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动火手续基本齐全,办公区、生活区、脚手架等重点防火部位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有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记录。但现场仍然存在较多消防隐患,必须引起重视,加强管理。
二、存在问题
检查过程中,部分企业仍存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部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不倒位,部分企业对自查出的问题未作出进一步跟踪整改落实。个别项目在消防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在现场召开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参加的检查现场会,并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各自履行职责,立即组织整改。
(一)资料方面
1.部分施工现场未编制防火技术方案或防火技术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批。
2.部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未按消防考核制度对消防管理人员实施定期考核,消防台账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及记录。
3.未按相关要求对电气焊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底工作,个别项目电气焊工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未按要求开具三级动火许可证。
4.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或未经监理单位审批,未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现场方面
1.部分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定期对消防器材有效期进行检查(灭火器失效)。
2.部分施工现场未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或者使用临时施工用水代替,部分施工现场消防竖管管径不符合消防规定。
3.施工现场临时疏散通道未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未设置照明设施。
4.施工现场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未设置临时照明、在建工程室内疏散通道未设置应急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