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
一、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市环保部门备案。
二、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内容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一)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落实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防止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防治治理与修复工程二次污染等责任。
附件:临海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第一批)
临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5日
附件
临海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第一批)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详细名称 | 行业 | 类别 |
1 | 临海市 | 临海市华晨电镀有限公司 | 金属表面处理 | 省控 |
2 | 临海市 | 临海市灵江金属工艺厂 | 金属表面处理 | 省控 |
3 | 临海市 | 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处置 | 省控 |
4 | 临海市 | 浙江华海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医化 | 省控 |
5 | 临海市 | 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 | 医化 | 省控 |
6 | 临海市 | 浙江华海立诚药业有限公司 | 医化 | 省控 |
7 | 临海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773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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