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下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玉环“9.25”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切实消除隐患、全力维护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商务系统开展居住出租房屋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居住出租房屋底数信息和隐患情况,重点围绕租住10人以上出租房屋进行排查,针对存在十项负面清单(见附件3)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行动期间,商务系统居住出租房屋底数信息、隐患情况100%排查到位,100%整改到位。未能落实整改的出租房屋,100%停租到位,100%处罚到位,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商务系统平安稳定。
二、行动时间
11月20日至28日。其中11月22日---26日为排查整改时间,28日前完成检查表格的汇总上报。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重点围绕租住10人以上出租房屋进行排查,重点掌握是否存在十项负面清单情况(参照附件3),进一步摸清居住出租房屋的底数情况和隐患信息,确保无盲区、无遗漏。
(二)严格整治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存在十项负面清单情形(否决项)的居住出租房屋,一律予以查封,并清空租住人员和违规物品。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屋(一般项)分批次进行整改,其中租住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隐患要在24日前整改完成,租住10人以下的出租房屋隐患要在26日前整改完成。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出租房屋,一律禁止出租。
(三)加强动态巡查。重点防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明火、堵塞安全疏散通道等动态隐患的重复反弹。一旦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向每一位员工、承租户宣传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初起火灾合理处置能力和火场逃生技能。
(二)落实责任到人。要按照包干负责的要求,对出租房屋实行责任捆绑,特别是对租住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屋,要实行签字背书的责任机制,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全面、如实统计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各单位“10人以上出租房有几家”、“排查隐患有几处”两个数据请于11月23日前上报;检查表(附件1)和统计表(附件2)于11月28日前汇总上报。联系人:罗西,联系电话:85115398,传真:85112844,电子邮箱:173202674@qq.com。
附件1:居住出租房屋检查表
附件2:居住出租房屋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附件3: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十项负面清单
临海市商务局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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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出租房检查表(试行) |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 社区/村) | ||||||
(门牌号) | ||||||
出租人 |
| 租客人数 |
| 床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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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1.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住人 □ | |||||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与居住部分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 | ||||||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实体墙分隔 □ | ||||||
4.3层及以上的木结构建筑(含木楼梯、木楼板的其他建筑)出租住人 □ | ||||||
5.导线未穿管保护、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 □ | ||||||
6.室内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实行硬隔离,或室外未设置专门的电瓶车停放、充电场所 □ | ||||||
7.明火未集中或灶间、厨房与其他区域未实行硬隔离 □ | ||||||
8.6层及以上的“通天式”自建房出租住人 □ | ||||||
9.出租房外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障碍物且防盗网未开设逃生 □ | ||||||
10.危房(C、D级)出租住人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772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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