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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海 市 教 育 局
临教发〔2017〕139号
关于印发《临海市教育局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小学:
现把《临海市教育局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海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5日
临海市教育局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素质教育实施步伐,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可持续的学习力,努力提升我市小学教育的整体质量,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小学教学总体遵循“培养习惯、激发兴趣、提升素质、造就合格”的原则。
2.评价做到五个结合:学业水平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均衡、提质与减负相结合;合格与特长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指导性与操作性相结合。
二、评价方式
采用分层评价方法。评价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镇街(完小捆绑考核);第二层级为镇街中心小学、古城街道各小学;第三层级为除古城街道外,其余各镇街的完小、教学点。
三、评价内容
教育部课程计划开设的课程均在评价范围。评价分学业水平评价和其他素质评价两部分。
四、评价办法
(一)学业水平评价
学业水平评价分为“过程性学业水平评价”和“终结性学业水平评价”两类。过程性学业水平评价是指定期对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教学实施过程和学习落实过程)的一种监测,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教学方向,评价的对象是小学四、五年级;终结性学业水平评价(小学毕业水平检测)是指完成小学教学任务后对教与学的结果进行的一种检测,其目的在于检查长期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对象是小学六年级。评价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评价公式
学校教学质量指数T=学校参考率×[(1-后20%率)×30+平均率×70]
说明:
1.学校教学质量指数:该指标反映学校教学质量总体状况,分总分教学质量指数和各学科教学质量指数,主要供学校分析研究使用。
计算公式分别为:
学校总分教学质量指数T总分=学校参考率×[(1-后20%率)×30+平均率×70]
学校某学科教学质量指数T学科=学校参考率×[(1-后20%率)×30+平均率×70]
2.后20%率:该指标反映学校居全市后20%学生的比率,分为总分后20%率和学科后20%率。根据全市实考学生的成绩,由市教研室划出总分后20%的切分线和各学科后20%的切分线。
学校总分后20%率=该校低于总分后20%切分线的学生数/该校实考人数
学校某学科后20%率=该校低于该学科后20%切分线的学生数/该校实考人数
3.平均率:该指标反映学校居超过市平均水平学生的比率,分总分平均率和学科平均率。根据全市实考学生的成绩,由市教研室划出全市的总分平均分和各学科平均分。
学校总分平均率=该校大于等于全市总分平均分的学生数/该校实考人数
学校某学科平均率=该校大于等于全市该学科平均分的学生数/该校实考人数
4、学校参考率:
学校参考率=该校该年级的实考人数/该校该年级的在册人数
5、终结性学业水平评价各学科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科学100分,英语100分。
(二)其他素质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