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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海市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海市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7年12月14日
临海市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系列文件精神,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在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设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黎明
副组长:张 新、张群声、陈立新、李谦贵
成 员:李 春、邵 科、赵丰喜、赵之敏、单 勇、
叶 青、黄 平
办公室设在建筑业管理局,李春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建设领域潜在的各类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建设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等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落实重特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设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重点和主要职责分工
建筑业管理局:负责建筑施工领域;
城建科:负责市政施工领域;
房产科:负责局属公房出租房、公共租赁房;
规划科:农民自建房;
其他科室(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做好生产安全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安全大检查时间从2017年12月14日开始至2018年2月14日为止。各科室(单位)既要加强当前隐患整治,又要兼顾长远机制建设,着力落实好以下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重大隐患和风险点的整改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发现但未彻底根治的事故隐患,要持续跟进,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要实行重点整治查处。尤其要结合岁末年初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而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诱发事故因素增加的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