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临教党〔2017〕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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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市教育系统各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市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临教党〔2017〕45号)精神,市教育局党委决定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论文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契合时代主题、弘扬正能量;结合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理解,围绕“学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先锋”为主题,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聚焦市教育局、各学校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新思路、新举措,重塑“学在临海”品牌,新时代开启临海教育现代化新征程。
二、参加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教师。
三、论文要求
1.文体为学术论文,论文内容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论述,以及临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台州第一、全省前列,建成省教育现代化市”目标,自选方向、自定题目。文章要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实际,主题鲜明、思想深刻,论证充分、逻辑缜密,文风朴实、结构严谨,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2.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在封面页附上2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3-5个关键词(封面格式参见附件)。
3.上送篇数以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古城街道以校为单位,每个单位按不超过教职工总数3%的比例上送,每位参赛者仅限送1篇作品。
4.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未在各种刊物公开发表,文献重复率控制在10%以内。
5.文章须用A4纸张排版打印,正文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摘要、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为固定值18磅。
四、时间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