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豪博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设备拆除过程中发生一起撞击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权限的批复》(临政函〔2017〕56号)文件的规定,我局牵头组成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撞击伤害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现将《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撞击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呈上,请予批转。
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联系人:王海平,联系电话:85135938)
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撞击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1月4日,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豪博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设备拆除过程中发生一起撞击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权限的批复》(临政函〔2017〕56号)文件的规定,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撞击伤害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现将该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9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双桥村三组,法定代表人黄孝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除,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化工机械设备拆除,石油化工专用设备安装、维修、清洗,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金属制品加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渣土清理,公司取得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通用类)、中国设备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总经理黄孝永负责公司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017年11月28日,浙江豪博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废旧设备买卖合同及承包商安全施工协议书,浙江豪博化工有限公司将厂区内的甲醛和甲缩醛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等转让给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拆除。江苏孝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命陈忠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罗辉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