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
第一条 为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根据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第三条 各科室(或单位)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渠道。
第五条 各科室(或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公开;各科室(或单位)依据职权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