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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临教党〔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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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双争”评比工作的通知
全市教育系统各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现就做好2017年度“双争”评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党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综合运用年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结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为我市加快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二、评选范围
隶属于市教育局党委的党组织。
三、评选内容
1.先进基层党组织。各校党组织可自行申报,市教育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差额评定,表彰名额另定。
2.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校党组织可推荐申报1人,市教育局党委根据申报对象工作实绩进行差额评定,表彰名额另定。
3.优秀共产党员。各校党组织按照学校在职党员人数的2%推荐,学校在职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可以推荐1人,市教育局党委根据党员实绩差额评定,表彰名额另定。
四、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侧重于对学校党建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党建阵地建设包括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长廊、党务宣传栏、党建专柜等是否完备,组织生活包括“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党员发展等是否规范,党内制度包括党费收缴、主题党日活动、党内关爱、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是否扎实有效,突出学校党建工作是否有亮点、有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侧重于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务办公室干部等热爱党务工作,对学校党建工作敢当担、有作为、重业绩,是否模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沟通交流,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是否按时完成,是否按要求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组织活动,对推进学校党建工作是否有创新、有亮点,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优秀共产党员。主要侧重于对党员教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教学业绩突出,在教育教学工作一线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带头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表率作用好、群众反映好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五、工作要求
1.有关要求。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需在2017年度先锋指数考评中获得先锋等次的党员中推荐产生,上报局党委前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广泛接受监督。对有违规带生、赌博、违犯计划生育等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近三年(2015—2017年,以表彰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党建工作同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的不列入本次评选对象。
2.材料要求。各类先进均要填写有关表格,加盖党组织公章,事迹材料控制在1500字左右,优秀党务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事迹要注重细节描写,条理清晰,真情实感,局党委将择优向市直机关党工委上报,用于刊发“党员好故事”微信。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内容还需提供装订台帐材料1本,能体现本校党建成效,便于综合考评。
2.上报时间。各校党组织务必在3月12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有关表格和装订材料报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407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相关表格电子邮件同步发送至305632330@qq.com,联系人:黄元杰,联系电话:687218。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呈报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呈报表
3、优秀共产党员审批呈报表
4、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