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务公开办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
临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第三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每年组织1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第四条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公开办”)全面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三)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六)保密审查情况;
(七)年度报告、信息报送情况;
(八)相关举报投诉处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