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水利站、直属各单位: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全面小康标杆市,再创千年古城新辉煌,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的奋斗目标,秉承“大干快上、提速创优”的创业情怀,牢固树立“项目首位”理念,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水利建设的裂变发展,彰显了临海水利速度。为总结经验,鼓足干劲,再创辉煌,充分调动广大水利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快更好地推动水利改革和发展,现就2017年度我市水利系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局机关各科室,水利站、直属各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业绩突出,且全年无违纪事件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我市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治水工作方针,遵纪守法,热爱水利事业,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务实负责,团结同事,较好完成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