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合同管理,防范政府合同法律风险,我市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合同清理工作的通知》(台府法〔2018〕2号)要求,于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4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合同清理工作,现清理工作已结束,特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合同清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参加合同清理工作共56家单位,清理范围自2016年以来各行政机关签订的各类合同,共清理政府合同总数共计2031件,其中,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1534件,尚在履行中的合同496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1件,合同涉及的种类主要为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合同等。
一是政府合同管理制度取得实效。各单位自《临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临海市政府合同备案实行办法》实施以来,普遍建立了政府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从审查-备案-清理的流程管理政府合同,从而使得政府合同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更有利推进政府合同审查和政府合同备案工作开展。
二是各单位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完成清理工作。通过此次政府合同清理工作,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合同清理工作的通知》(临府法〔2018〕3号)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合同清理范围、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认真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合同清理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对违约责任约定重视不够问题。
从此次清理的合同看,一些单位对于合同违约责任条款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争议解决途径方面,在此次清理过程中,共118件政府合同未约定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同时,违约责任约定还存在与合同权利义务条款不对应,缺乏可操作情形。
(二)未完全落实合同审查、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