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单位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商务系统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基础
(一)明确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带头抓好制度的执行。
(二)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单位负责人是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单位会计机构内部要严格执行会计与出纳分设、印章和支票分管、管账与管物分离的原则。
(三)建立健全重要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行为,完善企业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公款存放、建设项目发生较大或重大变更等,均要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作出决策。
(四)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内部制约制度,完善支出手续,严把财务审核关。
(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每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对违规设置的账户要一律取消。
(六)完善财务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细化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开责任、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除涉密信息外,所有单位均应公开本单位财务信息,主动接受企业职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收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严格收入管理。企业所有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账内管理,照章纳税。不得私设收入过渡户,不得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私分企业收入。
(二)严格收入票据管理。企业应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做好票据申领、使用和核销工作。票据管理实行“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发挥“以票管收、以票促收”作用。
三、强化支出管理,规范支付行为
(一)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支出,要按规定的程序、标准执行,坚决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行为。
加强对公费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规定》,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经费管理,不得报销与出国任务无关的费用。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
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临海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车辆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超标配备车辆,严格控制燃油、修理等费用,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加油、保险,严禁公车私用。
加强因公出差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