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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临海市商务局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朗读

 

局各科室:

《临海市商务局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海市商务局

2018年7月18日

 

 

临海市商务局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9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台州市、临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大力提高我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实施行政柔性执法应符合法定职责和职能范围,不得违背法律精神、原则、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柔性执法。正确处理行政柔性执法与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关系,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按照文明柔性的执法方式,实现刚性执法的目的。

2.合理原则。实施行政柔性执法应从我局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适应临海地方特色、我局职能特点和执法需要,科学构建行政柔性执法项目体系。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严守党纪国法和各项纪律规定,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3.主动原则。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柔性执法,变被动监管主动服务,认真研究行政执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行政柔性执法方式方法和措施,力争达到最佳执法效果。

4.适当原则。实施行政执法应优先采用行政柔性执法等非强制方式,采取的方式方法应必要、适当,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得以强调严格管理为由而忽视行政柔性执法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以加强行政柔性执法为由而疏于或放弃自身的监管职责。

5.便民原则。实施行政柔性执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依法公开,并做好行政柔性执法宣传、沟通、说理等工作,形成政府与社会、民众良性互动的局面。行政柔性执法的实施程序应简明高效,针对不同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工作目标

    (一)柔性执法理念基本确立。通过开展柔性执法,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理念,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

    (二)执法方式、方法有明显改变。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对违法行为查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柔性执法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予以法治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海市商务局行政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推进柔性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推进柔性执法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步骤,全面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注重结合、统筹兼顾。把开展柔性执法工作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与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结合起来,务求开展柔性执法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有机融合和相互促进,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内外监督。临海市商务局行政柔性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阶段任务落实不力的,要查清问题和原因,及时帮助解决。

五、工作方法

(一)说服教育。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行政相对人心悦诚服地配合执法机关,以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

(二)劝导示范。组建由执法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劝导示范队伍,通过实地劝导、示范带动的方式,文明用语、耐心细致对各类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以实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

(三)行政指导。通过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

(四)行政建议。分为为二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开展业务咨询、法律宣传、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为行政相对人等指明发展趋势,引导其规范行为、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合法权益。另一种情形是指执法人员根据我局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在日常行政监管中主动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五)行政提示。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为有效防范某种违法行为发生,在某一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行政机关各项监管要求,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预防违法行为。

(六)行政约谈。针对行政相对人因企业内部制度缺失或疏于管理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已经发现的突出问题,可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方式,对其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完善制度、整改问题、迅速纠正违法行为。

(七)行政告诫。对行政相对人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行政告诫、警示等适当方式督促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其正确规范和行为要求,而依法不予处罚或处理。

(八)行政纠错。在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过程中,同时责令案件当事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延续、违法违规后果进一步扩大。

(九)行政调解。依据我局职权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通过说服教育和疏导,主持或主导行政争议各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达到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目的。

(十)行政合同。通过与行政相对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以协商的方式提出要求和义务,便于行政相对人理解、接受和赞同,实现减少因双方利益和目的差异而带来的对立性、化解矛盾的目标。

(十一)行政走(回)访。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重大执法案件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走(回)访,督促行政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

(十二)行政奖励。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以正面和积极的方式鼓励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守法氛围。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召开全局柔性执法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要求执法人员以教育引导为先,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8月上旬至10月下旬)。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局行政柔性执法工作。831日前编制我局行政柔性执法手册,制定工作规范、程序要求、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评估办法等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柔性执法的有效途径,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创新行政柔性执法方式方法,规范行政柔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扎实做好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确保取得应有的成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11月下旬)。对行政柔性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材料。继续加强柔性执法工作知识培训,提高柔性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柔性执法工作成果。

 

附件:1.临海市商务局行政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海市行政柔性部分执法文书参考格式

附件1

临海市商务局行政柔性执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何  

    副组长:何广平、陈凤莲、吴庆良、王建华、李  

   员:方子镯、王以米、陈其任、卢秀红、朱若金

金善根、金   虹、王建平、罗时林、鲍文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方子镯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临海市行政柔性部分执法文书参考格式

 

临海市行政          审批表

 

执法单位名称:                    时间:20      

当事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


住址

(单位地址)


实施行政(    )的事实、理由和相关内容


承办人员

意见

 

承办人员签名:                       

承办单位

部门意见

 

 

承办单位部门签字:                   

单位领导

审批意见

 

 

单位领导签名:                       

 

认为需要法制机构审核的,法制机构意见:

临海市行政柔性执法告知书

×行告字〔      〕第  号

 

                 

你(单位)涉嫌                 轻微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条、第六条

其他法律法规:根据《                     》第  

之规定,兹派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   ×××   ××× 依法对你(单位)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行政柔性执法方式进行教育,也可以拒绝接受教育。

接受教育的行政柔性执法方式:说服教育    □劝导示范

行政指导  □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    □行政纠错  □行政调解行政合同行政走(回)访

行政奖励  □其他柔性执法方式

特此告知

 

临海市       (印)

0××××××

 

本告知书已收到。愿意接受教育  □拒绝接受教育。

被告知人:×××         20       

采取其他方式告知或者有特殊情况未告知的,注明情况:   

办案人:×××  ×××       201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被告知人。

 

 

 

临海市行政说服教育情况记录表

 

时间

                                

地点


说服教育事项


说服教育单位名称


行政相对人基本情况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

说服教育

内容记录

 

 

 

 

 

 

记录人:                              

行政相对人签字

同意接受教育,按照说服教育人员的要求,立即改正或者整改。

 

                                    

说服教育人签字

 

                                 

备注

1.行政相对人是单位的,接受说服教育的人员应当有授权委托书。

2.记录内容较多的,可以附页(双方签名),并予以注明。







 

 

 

临海市行政劝导示范(行政指导)情况记录表

 

时间

              分至         

地点


事项


单位名称


柔性执法方式

劝导示范                   □行政指导

行政相对人基本情况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

劝导示范(行政指导)

内容记录

 

 

 

 

 

 

记录人:                             

行政相对人签字

同意接受劝导,按照劝导示范人员的要求,立即改正或者整改。

 

                                   

说服教育人签字

 

                                

备注

1.行政相对人是单位的,接受劝导示范的人员应当有授权委托书。

2.记录内容较多的,可以附页(双方签名),并予以注明。







(适用于依法申请实施)

临海市行政建议书

 

×行建字〔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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