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现将《2018年临海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6日
2018年临海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
为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临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2018年度台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台科[2018]20号)、《2018年度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临市委办[2018]34号)、《2018年度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临市委办〔2018〕35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详见《2018年临海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方案(镇街道)》(附件1)、《2018年临海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方案(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附件2)。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市科技局于2019年1月上旬,根据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上报材料及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公布的各项指标数据,对照本考核办法进行评分,评分结果报市科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排序及最终考核得分。最终评分结果上报市考核办。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实行10分制,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根据年度评分结果,将最后得分计入2018年度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各镇、街道的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根据19个镇、街道年度评分结果,按《2018年度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临市委办[2018]34号)文件要求,排第1名得5分,名次每下降一名递减0.3分,以此类推,最后得分计入2018年度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
附件:1、2018年临海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方案(镇、街道)
2、2018年临海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方案(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3、2018年临海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考核指标
附件1
2018年临海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方案(镇、街道)
序号 | 考核条目 | 分值 | 计分规则 | 备注 |
1 |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及培育数(家) | 2.5 | 完成指标的得2.3分,未完成指标的,按比例得分。每增一家加0.05分,加完0.2分为止。 | |
2 | 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家) | 1.5 | 完成指标的得1.3分,未完成指标的,按比例得分。每增一家加0.05分,加完0.2分为止。 | |
3 | 发明专利申请量 | 2 | 该指标得分=实绩数得分+完成率得分+增长率得分。 1、实绩数第一名得1分,各组每退1名扣0.05分。 2、完成率第一名得0.5分,各组每退1名扣0.025分。 3、增长率第一名得0.5分,各组每退1名扣0.025分。 实绩数为0的该项不得分。 | |
4 | 科技合作 | 1.5 | 企业技术难题及需求数完成指标的得0.5分,未完成指标的,50%及以上得0.25分,50%以下不得分。科技合作项目完成指标的得1分,未完成指标的,50%及以上按比例得分,50%以下不得分。 | |
5 | 专利权质押融资 | 1 | 根据临市委办[2018]34号文件,将19个镇、街道分A、B两组进行考核。A组完成专利权质押额1000万元及以上、B组完成专利权质押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得0.8分,未完成指标的,按比例得分。其中纯专利权质押额每达到指标的10%加0.1分,加完0.2分为止。 | |
6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R&D经费支出 | 1.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719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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