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渔业养殖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海洋与渔业省级专项资金主要任务清单(浙海渔计[2018]27号)及《关于印发临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财农[2014]49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18年临海市“水产品追溯试点”项目公开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重点扶持我市水产养殖规划区域内的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和家庭渔场等渔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建设水产品追溯试点2家,此次申报要求:养殖基地面积在30亩以上,养殖日志如实填写规范,三年内未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每家单位拟补助1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1台电脑主机、专用二维打码设备及浙江省水产品质量全程追溯软件实施。
(1)其他条件
项目主体近三年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
项目主体在各类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并列入黑名单的。
如有以上情形,项目不予列入。
三、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