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普通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以及《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普通中小学认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
一、自查内容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学校针对这一特殊关爱群体:
1.是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标识,全面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并及时更新。
2.是否建立寄宿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餐饮管理、控辍保学等相关工作制度,满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