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正文

临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水养殖围塘尾水治理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渔业养殖单位(个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30号)、《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海洋与渔业省级专项资金主要任务清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8]27号)及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业函[2018]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海水围塘等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目标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海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现开展2018年度临海市海水养殖围塘尾水治理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临海市境内从事水产养殖,且符合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和家庭渔场等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单位要求财务规范,能够提供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和报表。

二、建设内容

(1)扶持方向

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和资金支持导向,全面深化渔业供给侧改革,扶持海水养殖围塘尾水治理工作。项目支持养殖场新建、改造提升养殖尾水处理能力,重点包括:循环水养殖设施设备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及含养殖尾水净化处理的水产养殖池塘高标准改建。

(2)支持环节

省级资金支持循环水养殖设施设备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及含养殖尾水净化处理的水产养殖池塘高标准改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底部微孔增氧、生物挂膜和生态浮床、围塘生物膜(生物滤坝)、沉淀池(沟渠)、生态湿地区块建设及增设曝气增氧设备购置等。

(3)扶持比例

申请省级资金补助比例最高不超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额大于100万元,还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三、选项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不符合我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不予立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704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