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2018年度临海市农林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根据《临海市农业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承办部门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
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承办部门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局党委不予决策。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部门要根据《临海市农林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五、各承办部门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