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学校:
2018年11月1日至3日将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科目选考考试,为确保我市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为考生创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决定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和部分初中学校选聘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选考科目考试监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有一定的组织与管理能力,熟悉考试工作程序及相关业务技能,能严格按考试实施程序操作,服务意识强。
3、本次学考选考监考人员选聘实行“二回避”制度,即:直系亲属回避(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学科回避。
4、选聘的监考老师应为年龄55周岁以下的正式在编教师。
5、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二、选聘名额及监考安排(见附件)
三、选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