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和《中共台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局推行行政审批项目容缺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容缺受理范围
本通知所称容缺受理是指服务对象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行政审批项目时,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副件,以“★”标注)的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行政审批项目容缺受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二、容缺受理流程
(一)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审批事项,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的申报材料,服务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体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容缺受理书面承诺,书面承诺书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人员为自然人的,申请人签字按捺手印)。
(二)服务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局行政审批科先予受理。
(三)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或主件不齐全的,局行政审批科不予受理,待申报主件齐全后再受理。
(四)在服务对象按规定作出容缺受理书面承诺书后,局行政审批科出具《项目容缺受理单》,《项目容缺受理单》一式2份(1份当场交服务对象,1份存档备查)。
三、承诺时限
服务对象书面承诺补充副件的时限最长不超过承诺时限,承诺时限结束之前须按承诺完成相关副件材料的补缺。
四、办结条件
(一)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我局在对外承诺时限内直接办结、发证。
(二)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没有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的,我局不予办理该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行政审批项目容缺受理是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关于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和窗口受理人员要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落实工作措施。审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容缺受理有关知识,主动做好服务指导,不可出现工作推诿现象。对因违反规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临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临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及时宣传服务措施。
附件:1.行政审批项目容缺受理申报材料
2.《项目容缺受理单》
临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2月25日
(联系人:卢虹霞,联系电话:85111377,传真:85111322)
附件1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1、开办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乙种) |
办事资料 | 1、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许可证类别(甲种、乙种)、传播方式(即时点播、准视频点播、下载播放)、播放范围) |
2、《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申请表》 | |
3、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 |
4、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 |
5、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 |
★6、营业执照 | |
7、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的证明 | |
8、公司章程以及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书面文件 | |
9、授权委托书(非必要,委托办理时需提供) | |
10、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必要,委托办理时需提供)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2、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 |
办事资料 | 1、申请表 |
2、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 | |
3、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一式两份(评估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并入设计方案) | |
★4、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资料(不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非必要) | |
5、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文件、企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文件 | |
6、文保单位所在市、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需提供)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3、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许可 |
办事资料 | 1、申请表 |
2、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设计方案一式两份 | |
3、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一式两份(评估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并入设计方案) | |
★4、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资料一式两份(不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非必要) | |
5、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文件、企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文件 | |
6、文保单位所在市、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需提供)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4、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
办事资料 | ★1、申请表 |
2、具体参观计划及保证文物安全的防护措施 | |
3、未开放文物点的管理部门和主持考古发掘单位的意见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5、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办事资料 | 1、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表 |
2、工商营业执照 | |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材料(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演员资格证) | |
5、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 |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 |
7、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6、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审批 |
办事资料 | 1、变更申请书 |
2、工商营业执照 | |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
★4、涉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的,提交身份证件 | |
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 |
6、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7、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办事资料 | 1、营业性演出申请表 |
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演出场所备案证明》 | |
3、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
4、演出活动承诺书 | |
5、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 | |
★6、演员有效身份材料 | |
7、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 |
8、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 |
9、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 |
10、演出节目单及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 |
11、场所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 |
12、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应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 |
13、依法验收后取得的合格证明(演出前提供) | |
14、授权委托书 | |
1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8、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办事资料 | 1、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表 |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
3、投资人、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4、投资人、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
5、房屋产权材料,租赁场地经营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 |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 |
★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标明游戏游艺设备数量及位置) | |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 |
9、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 |
10、游戏游艺设备依法生产的证明材料(购买合同、发票或者转让协议等)和机器设备目录清单 | |
1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 |
1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
13、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9、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
办事资料 |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审批表 |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
4、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的,需提供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5、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的,需提供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
6、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的,需提供房屋产权材料,租赁场地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 |
7、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的,需提供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5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 |
★8、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的,需提供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 |
9、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的,需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 |
10、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的,需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 |
1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10、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
办事资料 | 1、歌舞娱乐场所变更申请审批表 |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
4、经营场所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 |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 |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5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 |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 |
8、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 |
9、投资人、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10、投资人、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
1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 |
1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11、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办事资料 | 1、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表 |
2、营业执照副本 | |
3、投资人、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4、投资人、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
5、房屋产权材料,租赁场地经营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 |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5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 |
★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 |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 |
9、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 |
10、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有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买合同、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明、销售商营业执照 | |
1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
1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
13、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1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 |
办事资料 | 1、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表 |
2、工商营业执照 | |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材料 | |
4、经营场所房产权属证书,如租赁场所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 | |
5、场所位置示意图 | |
6、委托他人办理,提供授权委托书 | |
7、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
8、网络接入协议书 | |
9、消防部门安全合格意见 | |
10、公安部门信息网络安全意见 | |
★11、场所平面结构示意图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1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批 |
办事资料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批表 |
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
3、工商营业执照 | |
4、经营场所位置示意图、内部结构平面图 | |
5、经营场所房产权属证书,如租赁场所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 | |
6、网络接入协议书 | |
7、消防部门安全合格意见 | |
8、公安部门信息网络安全意见 | |
9、场地平面图 | |
10、委托他人办理,提供授权委托书 | |
11、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1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办事资料 |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需包含股权构成和资金来源证明,企业法人机构需同时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等证明材料。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则需提供该企业的股东构成,逐层上溯,直至最终出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注明国籍。) | |
★3、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身份证 | |
4、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 | |
5、办公场地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书 | |
6、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7、授权委托书(非必要,委托办理时需提供)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690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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