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安监中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精神,全面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经营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台州市“2019安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市应急局决定,从2019年1月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查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的非法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2019安盾”1号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19年1月21日—2019年3月1日。
二、检查重点
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等为主要依据,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经营(批发)企业是否落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零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异地销售、超量存放、违规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不符合安全条件、经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等;
3、经群众举报的其他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行动方式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以面上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上检查由各安监中队自行组织,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由市应急局牵头,组织执法力量,进行专项执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集中时间精力,克服岁末年初和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任务重、事务多等不利因素,积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全市百姓渡过一个祥和、平安、快乐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