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安监办: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监总局令第93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临海市吴其勇烟花爆竹经营部等26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同意颁发临海市吴其勇烟花爆竹经营部等26家单位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各镇(街道)安监办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督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流向登记工作,确保经营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