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件的通知》(浙公办〔2018〕277号)要求,为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居住证制度改革,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协调教育、旅游、保险等有关业务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电子居住证推广使用工作。加强窗口、网格员等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申领方式、证件式样和法律效力,方便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和各项社会事务。
二、加强网点对接。积极对接公共服务机构、旅游景点、商家、企业等居住证应用场景,明确电子居住证证件效力,并指导相关工作人员掌握电子居住证式样、使用APP进行验证等功能,确保在居住证可应用范围内,持卡人使用电子居住证可享受同等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社会面宣传,通过媒体宣传、微信推送、窗口宣传、短信推送、上门推广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推广,大力宣传电子居住证申领、应用、优惠、便利等信息,激发流动人口主动申领的积极性,扩大电子居住证申领覆盖面,引导流动人口应领尽领,让更多的流动人口共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附件: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件的通知
台州市公安局 台州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件的通知 浙公办〔2018〕277号 |
ZJSP-2018-0014
各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局,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大势,深入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决定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件的重要意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684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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