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杨梅质量监管,依法推进杨梅标准化生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消费,特制定《2019年杨梅生产与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0日
2019年杨梅生产与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杨梅质量监管,依法推进杨梅标准化生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消费,现决定在全市主要杨梅产区开展杨梅生产与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全市主要杨梅产区的镇(街道)均列入杨梅生产与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范围,重点区域为白水洋镇、永丰镇、涌泉镇、河头镇、古城街道、杜桥镇。
二、整治活动时间
5月10日—7月9日。
三、整治方法与步骤
(一)动员阶段
1. 召开杨梅生产与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6月1日前),由重点产区镇(街道)牵头。对相关行政村干部、杨梅生产大户、农资经营户进行杨梅采前技术培训、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严格杨梅用药安全间隔期。杨梅病虫防治使用的药剂、浓度、次数、安全间隔期严格按照浙江省杨梅产业协会、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联合发布的《杨梅主要病虫防治指南》(2017年)要求实施,如有修订,按照修订后的《杨梅主要病虫防治指南》实施。
3.印发、张贴《杨梅主要病虫防治指南》。指导梅农按照《指南》要求,合理用药。
4.重点区域拉挂宣传横幅条幅(6月1日前完成),由重点产区镇(街道)负责横幅、条幅制作与悬挂。
5.广播巡回宣传,重点产区镇(街道)负责巡回宣传。
(二)检查阶段
1.主要上山路口设岗放哨检查(5月20日至杨梅采摘结束),由重点产区镇(街道)和有关村两委负责。
2.检查农资店(5月中下旬),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配合重点产区镇(街道)对相关农资店进行检查。
3.上山巡查(6月1日—6月20日),由重点产区镇(街道)和有关村两委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