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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文件
临政法〔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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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
开展挂牌整治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台州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防风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平安建设基础,更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各类社会治安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省委、台州市委有关平安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各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广泛认真细致地排查,综合各种因素,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政治安全、消防安全、走私犯罪、社会秩序、食品安全、流管工作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23个单位(点位)进行挂牌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挂牌整治工作,要将挂牌整治工作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配套工程,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重要内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挂牌整治工作作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要按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压实责任。
一、镇(街道)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街道)党委政府承担挂牌整治的主体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事权在部门的,要会同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实施,着力将挂牌整治单位(点位)主要问题在整治期限内得到有效解决。
二、职能部门共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职能部门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共同负责;要组织人员参与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三、如期保质完成。整治工作总体上从2019年4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在4月底前,各镇(街道)要根据主要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包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职责、整治措施、工作步骤及整治目标和时间。5-10月份为整治落实阶段,各镇(街道)每月要上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四、严格检查验收。
1、整治工作总体要求:一是挂牌整治单位(点位)主要问题在整治期限内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构建长效机制。
2、具体验收标准:市委政法委根据各镇(街道)整治工作方案,会同职能部门商定,5月底前下发。
3、整治结束后,由镇(街道)向市委政法委申请检查验收。市委政法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估验收,并根据验收标准决定是否予以摘牌销号。对整治工作不力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照市平安综治考核相关规定对负责的镇(街道)和共责的职能部门予以扣分;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平安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联系单位:市委政法委(基层指导科);联系人:吴娟娟,电话/传真:88510534;邮箱:szfwzdk@163.com。
附件: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挂牌整治清单
中共临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